外交部九十四年度補助國內第三部門派員赴美國波特蘭州立大學研習甄選要點
相關報名事項請見該網站http://www.taiwanngo.org.tw/ngowbs/index.jsp
外交部九十四年度補助國內第三部門派員
赴美國波特蘭州立大學研習甄選要點
一、 目的:提供表現優異之現職NGO工作夥伴出國研習機會,就非營利組織經營管理及有效整合社會資源等方面考察相關制度及作法,以作為國內NGO之參考,並藉此加強國內NGO間互動聯繫及提昇參與國際事務之能力。
二、 主辦單位: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委員會
三、 名額:共十名,各領域獲分配之實際名額由評審委員彈性調配,並以目前從事以下事務之NGO伙伴為優先考量:
?(一)民主、人權及和平;
?(二)人道援助及醫療;
?(三)婦女、兒童、殘障及原住民等社會福利;
?(四)、環保、保育及志工。
? 每個NGO所推薦人選原則上不得超過一人。
四、 研習機構:美國俄勒岡州波特蘭州立大學(Portland State University, Oregon State, US)
五、 研究補助金:
由本部全額負擔受訓人員台美間往返經濟艙機票、在美受訓期間之學雜費、食、宿費用等。
七、甄選資格
(一)、 年齡:五十歲以下(即民國四十四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學歷:大專院校畢業(不限科系)
(三)、 資歷: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 現服務於政府登記有案本要點三所述相關領域之國內非政府組織,且具國內非政府組織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經現職機構具函推薦者。
2、 研究NGO相關議題且有NGO實務經驗(如曾於NGO任職或擔任義工)累計達一年之研究生,由指導教授具函推薦者。
(四)、 凡曾獲得本項補助者,五年內不得再報名參加本訓練計畫之甄選。
八、報名日期:九十四年七月五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原件退? ?? ?回﹚。
九、報名地點
100台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二號
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委員會收。

十、研習推薦人:報名者需由國內外NGO負責人或研究第三部門之教授具??函推薦,推薦人不得為本訓練計畫之評審委員。
十一、報名手續及應繳文件
(一)、 一律通訊報名
(二)、 證件如有偽造,應自負法律刑責,並取消資格。
報名時應繳文件如下:
1. 報名表正本一份(請貼上最近半年二吋脫帽半身彩色照片),影本七份。
2. 任職或就學機構推薦函正本一份,影本七份。
3. 推薦人資料表正本一份,影本七份。﹙以上1. , 2. , 3.三件請打字並加蓋「任職(就學)機構」、「任職(就學)機構負責人」及「推薦人」章。
4. 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5. 服役證明或免役證明書影本一份﹙女性免﹚;在學之研究生免提左列證明,惟屆時須自行向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出境許可。
6. 在職證明書正本一份(學生請附學生證影本)。
7. 曾任職非政府組織或於非政府組織擔任義工之證明文件。
十二、評審及甄選方式
(一)、 初審:由外交部相關單位業務主管人員三至五人組成,就申請者資格、語文能力等作基本審核及面談。
(二)、 複審:由主辦單位聘請NGO負責人、學界代表、社會賢達三至五人,以及外交部相關單位主管三人組成評審委員會就申請人所提書面資料進行審查。
十三、出國日期:本(94)年8月6日至9月5日(註:可能依班機時間酌予調整)
十四、權利與義務:得獎人需與本部簽訂切結書,履行切結書中所載之出國研習、繳交報告及返國後相關義務等事宜。
十五、其他重要注意事項:獲選人須自行辦理出國期間意外傷害及醫療保險事宜。另鑒於目赴美簽證申辦頗為費時,建議儘量自行提前申辦(請保留單據,以便本部事後歸墊)。
十六、承辦人:
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委員會施維鈞秘書或廖文哲組長
電話:02-2348-2016、2348-2214
傳真:02-2371-5701
電子信箱:wcshih@mofa.gov.tw或owliao@mof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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